Time: 2020-02-03  两江巴蜀中学

【上级文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六条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六条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一、升级校园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严格落实校园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校园管理,高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门岗责任,统一进出通道,关闭其余校门,预留应急通道。严格落实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严格落实进入校园的人员和车辆逐一登记制度,并对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的,坚决不准进入,并报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按规定流程处理。

校园内有留校学生的,要教育引导学生不得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除留校师生工作生活必须外,校内教室、实验室、运动场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一律临时封闭,并落实专人对学校值守工作人员和在校学生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做好登记造册,保证随时联系到师生本人。针对校园内的教师家属区,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住户闭门谢客,避免或尽量减少外出,自行做好体温检测和居家隔离等工作。校园内既有家属区又有留校学生的,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分类做好相关工作。校园内公共活动场所一律关闭。

二、执行返校报告制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将教育部相关要求、市防控综合办公室近期发布的返渝相关要求及时告知每一位师生,凡在重点地区的师生暂不返渝,市外其他地区返渝的师生,一律居家或在居住地隔离观察14天。高校学生隔离观察以学校为主,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隔离观察以家庭为主,对体温测试异常的严格按规定及时处理。对未经批准自行提前返校的学生,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制订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变化提前研判,完善开学前疫情防控方案,制定开学后疫情防控方案。开学前防控方案应包括校园门岗管理、师生返校管理、留校人员管理和服务、线上教学、防控物资保障、环境卫生消毒等内容;开学后防控方案应包括学生用餐办法、分类防控措施、疫情处置流程、防控物资保障等内容。各高校要提前准备好相对独立、易于管理、用于隔离的区域校舍。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后疫情防控方案报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学,各高校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须报市教委备案。

四、认真做好数据摸排报送。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教师、辅导员等力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数据精准核查、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掌握包括离退休教职工在内的师生健康状况,并建立工作台账和健康档案。要重点关注湖北返渝师生、武汉返渝师生、市外其他地区返渝师生和留在本地师生的动态变化情况,重点跟踪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的师生健康状况,重点加强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师生的追踪了解。校内的出租户管理按照教职工管理要求执行。继续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报送相关数据。

五、严格开展专项督查指导。按照《重庆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包片包校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工作方案,市教委分10个组,重点对高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指导。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也要加大督查力度,组织力量对辖区各类学校、二级院系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做到全覆盖,确保各项要求在学校落地落细落实。同时,在督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六、加大防控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继续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向师生及学生家长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要普遍开展心理辅导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经验总结,及时上报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汇聚教育系统阻击疫情的强大合力。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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